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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应急〔2011〕2号)


各市、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二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落实医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全省卫生工作大局,以提升卫生应急能力为核心,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为目标,全面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一、认真抓好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

  国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十二五”规划、鼠疫防控“十二五”规划和卫生应急人才培训“十二五”规划即将下发;省卫生厅也在组织制订河北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十二五”期间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目标任务作出安排和部署。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规划并编制本地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并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明确规划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

  二、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建设

  继续加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监督及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进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建设,按照卫生部要求,力争年内设区市卫生局全部增设独立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级卫生局必须明确专门科室专人负责卫生应急日常工作;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应急任务的二级以上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明确专门科室(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要在全省形成上下对口、分级负责、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以适应新形势下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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