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铜政〔2011〕1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市长、副市长分工如下:
侯淅珉同志: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编办。
倪玉平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和发展改革与承接产业转移、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统计、物价、应急管理、税务、金融、保险、证券及企业上市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物价局、应急办、金融办、上市办、西湖新区管委会。
联系市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局、国家统计局铜陵调查队、在铜保险机构。
黄 然同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政策研究、政务公开、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地震、铁路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重点工程建设局、地震局、政务服务中心、政府研究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建设办公室、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联系省地矿局321地质队、华东地勘局812地质队、铜陵海事处。
叶 萍同志:负责教育、民政、科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爱国卫生办公室)、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铜陵学院、妇联、科协、文联、社科联、残联、红十字会。
张梦生同志:负责“三农”工作和水务、防汛抗旱、林业、公安、人口与计划生育、粮食、气象、供销、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司法行政、人防、信访、政府法制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农业委员会(绿化委)、人口计生委、民委(宗教局)、粮食局、水务局、人防办、供销社、气象局、市政府法制办、仲裁委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