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长期。
(六)提高电力、通信系统抗震能力,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加强公用通信网容灾备份能力建设,保证电力和信息传输及时可靠。
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
(七)从2011年1月起,对所有新建的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加大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终身负责制。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
(八)组织开展地震预测预警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以及市政设施、交通等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形成一批在“十二五”期间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责任单位:市科委。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前。
(九)分期分批有重点、分行业地开展建筑物抗震性能排查和加固工作,全面完成全市不满足抗震要求的重点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国(省)道上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构)筑物及重要行政、科教文卫工程设施等的抗震排查和加固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有关部门。
配合单位:市地震局。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前。
(十)明确我市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重点区域,全面完成重庆都市区活断层探测和荣昌小区划工作,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荣昌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前。
(十一)各区县(自治县)全面完成防震减灾重点区域的小区划工作,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牵头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地震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前。
(十二)实施农村防震减灾保安工程。做好我市农村民居抗震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全面开展第二批巴渝民居抗震经济适用房示范工程选点、论证、设计、建设等相关工作。推广普及具有抗震措施的《重庆市巴渝新农村民居通用图集》,建设和改造“康居农房”2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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