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司令部关于成立重庆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渝办发〔2011〕2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各部门,驻渝部队独立师以上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0〕52号)精神,为做好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市政府、重庆警备区决定成立重庆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地方法规、政策和安置计划;协调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全市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总结推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经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马正其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盛槐 重庆警备区参谋长
丁先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涛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黄美方 市编办副主任
吴 刚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大卫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为粮 市教委副主任
张泽洲 市农委副主任
唐建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勇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秋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冉隆江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罗 聪 市国资委副书记
廖志贤 市国税局副局长
廖 涛 市地税局副局长
单衍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华强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楚龙春 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江 波 成铁重庆办事处副主任
胡 军 武警重庆总队司令部副参谋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秋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安置处处长李勇、重庆警备区司令部军务动员处处长邓永毅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