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贵州省维护监狱、劳动教养场所秩序办法》(省司法厅)。
(十六)《
贵州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七)《
贵州省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八)《
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省林业厅)。
(十九)《
贵州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省人口计生委)。
(二十)《
贵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口计生委)。
(二十一)《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十二)《
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省教育厅)。
(二十三)《
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省综治办)。
四、拟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0件)
(一)《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省农委)。
(二)《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省司法厅)。
(三)《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省宗教局)。
(四)《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省教育厅)。
(五)《
贵州省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修订草案)》(省教育厅)。
(六)《贵州省拍卖管理条例(草案)》(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