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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3.2.2.5 需要对社会和媒体公布的水情预报,须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
  3.2.2.6 当出现降水或河流发生洪水后,水文部门要缩短测验时段,加密测验水情,准确进行预报,及时报送监测及预报信息。雨情、水情应立即报送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不得超过20分钟。
  3.2.2.7 当江河出现或预计出现警戒流量以上洪水时,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必须在每日8时、20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情和防守情况。渭河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不得超过30分钟。
  3.2.2.8 沿河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严密监测了解所辖区域的雨情和水情变化,及时向毗邻的上下游区县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雨情和水情信息,重要情况时要加密通报。
  3.2.3 水库汛情预警
  3.2.3.1 进入汛期后,各类水库管理单位要全面恢复库区雨情、入库水情的监测预警和大坝安全监测工作。
  3.2.3.2 当气象预报水库流域内有暴雨时,水库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库区雨情和入库水情的监测,按照规定的监测要求,每2小时向水库主管部门和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1次实时监测信息。
  3.2.3.3 在水库大坝出现坡面滑塌、坝体裂缝、渗水、管涌、漏洞等险情迹象时,水库管理单位要立即报告水库主管部门和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部,不得超过30分钟。
  3.2.3.4 在入库洪水量级或水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以上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泄洪洞、输水洞等关键部位进行加密监测,并按照经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水库主管部门和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2.3.5 在入库洪水量级或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标准以上,或泄洪设施启闭系统、泄洪通道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库水位迅速上涨,可能发生漫坝等重大险情时,有关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水库管理单位要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不得超过30分钟。
  3.2.3.6 当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征兆时,水库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派出负责人前往现场,迅速启动水库下游联防应急机制,在水库下游设立临时避难标志,开通溃坝淹没危险区域的汛情报警系统,及时将险情警报传递到下游市、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受威胁的群众,同时第一时间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准确报告。
  3.2.4 山洪灾害预警
  3.2.4.1 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山洪易发区小流域气候环境和局地强降水天气的预报预警,及时把暴雨预报传递到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单位,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3.2.4.2 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县,应建立局地暴雨汛情监测预警设施,收集了解水文、气象、国土、水保等部门的雨情和水情信息。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3.2.4.3 凡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区县,应由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2.4.4 在点降雨量30分钟内超过10毫米时,由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迅速向可能受灾区发出警戒警报,1个小时内降雨量超过30毫米时发出危险警报。
  3.2.4.5 山洪灾害易发区县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组织,要安排负责人和专职人员24小时防汛值班,每个村民委员会明确1~2名村组干部专职负责预警信号发布,及时把雨情、水情信息和上级预警命令在最短时间内传递到可能受灾的所有人员,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高强度暴雨预警
  3.2.5.1 暴雨预警信号的级别。暴雨预警信号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
  暴雨红色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蓝色预警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2.5.2 暴雨预警信号由气象部门统一发布。
  3.2.5.3 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后,气象部门应立即通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级防汛部门要密切关注水情、雨情、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适时启动相关预案的准备工作。
  3.2.5.4 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后,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一切可能的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当暴雨天气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时,应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加大播放密度,并增加防御指南等提示性信息。
  3.2.5.5 当预测降雨情况渐趋稳定,且降雨量减少或达到相应标准,威胁逐步减弱时,由气象部门通过宣传媒体及时发出解除暴雨预警信号通知。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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