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春节节日夜景氛围营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1年春节节日夜景氛围营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西安市2011年春节节日夜景氛围营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整洁、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1年西安市春节期间节日氛围夜景营造工作总体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2010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基础上,对我市文化景区、主要商业街区、广场、绿地及城市主干道进行节日期间夜景气氛营造。突出抓好“四线五广场”(解放路-雁塔路,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长安路,东新街-西华门,火车站广场,大雁塔南北广场,新城广场,钟鼓楼广场,南门广场)两侧的行道树、建筑物,以及道路沿线的节点、小品等进行夜景亮化,全力优化城区夜景系统,营造欢乐喜庆节日氛围。
二、亮化内容及形式
沿街树木采用LED灯饰、灯串、灯带等装饰灯具对树冠进行装饰、点亮;公园等重要场所门口采用LED数码灯笼点亮;楼宇和重要场所建筑物采用勾画轮廓、楼体打亮、突出层次等形式点亮;立交桥、地下通道、人行天桥采用LED电光源、LED线条灯等形式点亮。各责任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或参照市市政公用局试点路段灯型实施。
三、具体范围及责任单位分工
(一)新城广场、东新街、南新街、西新街、解放路、人民大厦、西华门广场、省政府门前街景和建筑物点亮。
责任单位:新城区政府
(二)东大街、南大街、市委门前街景和建筑物点亮,南二环沿线建筑物点亮。
责任单位:碑林区政府
(三)西大街、北大街、大唐西市、市政府门前街景和建筑物点亮,南二环沿线建筑物点亮。
责任单位:莲湖区政府
(四)雁塔路、小寨商圈、省历史博物馆、省委门前街景和建筑物点亮,南二环沿线建筑物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