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完善和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提高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进一步总结完善计划生育村(居)自治制度,建立“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农村社区自治模式。加强区、县乡(镇、街道办)对村和社区的指导。组织开展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百镇千村”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树立群众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村(居)民自治水平。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信访事项督办督查力度,探索建立社情民意汇集分析、矛盾排查预警、信访终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作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积极参与。
(七)完善和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突破
进一步落实部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责任,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加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度,积极探索符合西安实际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机制,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在管理体系建设上有新突破。积极构建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二是在服务上有新突破。要从制度上确保流动人口享受到同常住人口一样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医保、工伤、养老和子女教育等社会保障措施。三是在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上有新突破。建立与人口流出地的定期会商协调制度,互通信息,共同加强服务与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城建、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定期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姻、技术服务情况,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制度。四是在加强流动人口的自我管理上有新突破。适度发挥流动人口中的血缘、地缘关系和热心人士作用,在本地党组织、人口计生管理部门、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指导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自治组织,发挥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切实把综合改革、建立以区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制定规划,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综合改革、建立与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相适应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工作扎实推进。市上组织开展综合改革示范区县的创建活动,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区县要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督促检查和总结评估,确保综合改革、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逐年增长的基础上,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到稳定低生育水平、计划生育奖励与保障、提高人口素质、职业教育、改善人居环境、社会保障、促进性别平等、消除贫困等与人的全面发展直接相关的领域,保证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所需经费投入到位,建立人口计生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管理机制和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人口计生事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探索开展人口计生公共财政绩效评估,引导社会资金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