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综合改革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市政发〔2010〕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政府关于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建立与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相适应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大意义
深化综合改革、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是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政府“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在我市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建立与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相适应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化解人口发展与民生改善、市场经济、社会转型不相适应的矛盾,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程度以及促进国际化大都市人口计生事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科学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决定》和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央
《决定》实施意见精神,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与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改革协调推进,更好地把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与国家长远利益和政策目标统一起来,注重高层倡导、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教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权益需求和保障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在保持低生育水平稳定的基础上,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问题;以农村为重点,统筹城乡、区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发展;立足当前,统筹兼顾近期工作目标与事业长远发展。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模式和工作基础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综合改革的重点和方向,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在充分挖掘、总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不断丰富和发展综合改革和建立国际化大都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创新的内涵,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