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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医疗急救中心,各有关市级医疗机构:

  当前正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全国各地报告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增多,出现了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同时近期邻国又多次出现动物间禽流感疫情,为做好春节和春运高峰期间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卫生部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通知》(卫发明电〔2011〕3号,附件),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应急值守

  各部门要切实认清当前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本市今冬明春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卫疾妇〔2010〕97号)、《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卫疾妇〔2010〕100号)和《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预案(2006年修订版)》等要求,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防控责任,全面落实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专人值班,各部门分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

  二、各司其职,做好防控无缝衔接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市的各类传染病监测方案要求,严格做好各类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尤其要针对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以及儿童、老年人、在校学生和外来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控,及时总结和分析监测结果,科学研判和预警,发现传染病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等异常情况时,要按照相关方案要求规范、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市区两级疾控机构还要积极开展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和消毒隔离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加强病例报告的每日审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市疾控中心要着重加强对国内外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分析、加强重点传染病舆情跟踪和分析,切实做到“科学分析、准确预警、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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