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6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省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
王宪魁省长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
杜家毫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金融、监察、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等方面工作。
协助王宪魁省长分管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及其代管机构、省发改委、外事(侨务)办、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编办、地税局、统计局、物价监管局、金融办、信用联社、龙江银行、省政府采购中心、省行政学院。
联系省人大、省军区、驻哈部队,省国税局、财政部驻黑专员办、审计署驻哈特派员办、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驻黑龙江其它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程幼东副省长 负责文教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文化厅(文物管理局)、卫生厅(中医管理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档案局(档案馆)、食品药品监管局。
联系省高校工委、文联、作协、画院、红十字会、中华职业教育社黑龙江分社、计划生育协会、新闻工作者协会。
孙 尧副省长 负责对外开放、商务、市场监管、旅游、港澳台侨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新闻办(外宣办)、社会科学院、科学院。
联系省政协、民主党派、科协、台联(台办)、贸促会、社科联、侨联、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哈尔滨海关、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吕维峰副省长 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防汛抗旱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委(扶贫办)、水利厅、林业厅、粮食局、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森工总局、农科院、农业开发办。
联系省关工委、老促会,省农业发展银行、气象局、森警总队、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国家林业局驻省专员办、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储备粮食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