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制度。凡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各级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件处理完毕。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根据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报告相关情况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报告本辖区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报告主管工作方面及发生在本部门、单位或本系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逐级上报到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时可先行以电话与传真方式上报,然后再以正式文电形式报告。一旦事件的处置有了阶段性成果,各级各部门要以正式文电形式补报、续报。各级主管部门、单位在上报本系统上级单位的同时,必须呈报同级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在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专题研究应急动态信息的编辑上报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应急动态信息的编辑上报,对于本辖区、本部门开展的应急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规范性工作抓紧抓好。市政府应急办做为全市应急工作的主管部门,将在每季度结束后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应急动态信息上的上报及采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四、建立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政务值班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值班人员是否到位;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是否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置是否及时,有无漏报、错报现象发生;值班通讯设施是否完备畅通等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研究改进措施,确保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及时、顺畅。市政府办公室将建立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各级、各部门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请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将自查后重新确定的带班领导及值班电话、传真等,于9月10日前报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2687040;传真:2687088;各县(市、区)通过政务专网报送,邮箱地址:yjbzsk@dz.sd.gov.cn;市政府各部门通过外网报送,邮箱地址:alun404@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