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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德政办字〔201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监管,促进全社会节约能源,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工作,对于促进全社会节能降耗,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目前,距“十一五”和全年结束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市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还很艰巨,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全市大局,充分认识节约用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为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做出贡献。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一)抓好照明节电。推广应用智能开关;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一般不开灯;夜间在保证安全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公共区域照明;杜绝办公室、会议室白昼灯、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关灯;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公共场所要全部更换使用节能照明灯具;严格控制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除重大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
  (二)抓好空调节电。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规定(医院等特殊行业除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启门窗,下班前1小时关闭空调;加强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和低成本、无成本改造,更换选型过大、效率偏低的空调设备;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空调,采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运行效率。
  (三)抓好电梯节电。减少电梯使用,原则上三层以下停开电梯,提倡相邻三层之内往返走楼梯;装有多部电梯的建筑非高峰时段要减少运行台数,非工作时间只运行一部电梯;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改进电梯的智能控制方式,合理利用势能回馈发电技术;淘汰低效电梯设备,实施低效电梯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建立完善的电梯系统节能运行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并填写监测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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