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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托养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附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托养服务收费
  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床位和护理类别

收费标准

备注

托  

养  

服  

务  

(一)

1、高等级房

(1)套间(30-50平方米)

50元/天·床

卫生间、厨具、电视、电话、公共康复娱乐室、西式高低床,床上用品一套、沙发、组合衣柜、床头传呼仪、空调、24小时热水等

(2)单人间(20-30平方米)

30元/天·床

(3)双人间(45-55平方米)

20元/天·床

2、普通房

(1)双人间(20-30平方米)

10元/天·床

卫生间、厨具、共用电视、标准医用床或西式高低床,床上用品一套、沙发、衣柜、床头传呼仪等

(2)3-4人间(30-45平方米)

5元/天·床

(二)护  理  服  务  费

1、自理老人

意识清楚,思维功能及举止言行正常,无行为能力障碍,生活可自理,衣食、起居、个人卫生、外出购物等日常生活可不需要提供服务者

200元/人·月

每天清扫房间一次,并定期换洗,协助老人整理床铺,督促老人洗头、理发、修剪指甲,安排老人规律生活等。组织老人参加文体活动。

2、介助老人

意识清楚,思维功能及举止言行正常,活动轻度障碍者,在护理人员的督促下生活可自理,衣食、起居等日常生活需要提供部分服务者。

400元/人·月

每天清扫房间一次,并定期换洗,协助老人整理床铺,协助老人吃饭、送水、送药、洗头、洗澡、修剪指甲、搀扶老人上厕所等。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根据病情协助院内就医,帮助老人参加娱乐性康复活动。

3、介护老人

日常生活需要帮助,活动重度障碍或肢体功能部分丧失需要搀扶,饮食及排便需要扶助,思维时有障碍,生活规律时有失常,需他人帮助者。

800元/人·月

每天清扫房间一次,并定期换洗,整理床铺,帮助老人起床穿衣、洗漱、睡前脱衣,帮助洗澡,送饭到居室,喂水、喂饭、喂药,帮助老人排便,根据病情协助院内就医,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4、残疾儿童自费入托(16周岁以下)

日托:早上8时至下午18时

400元/人·月

提供养、护、教等服务

全托:全天

640元/人·月

提供养、护、教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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