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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南昌隆盛航运有限公司减载、卸载和系解缆收费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南昌隆盛航运有限公司减载、卸载和系解缆收费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洪价经字[2010]26号)


南昌隆盛航运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超载船舶减载、卸载和系解缆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家海事局《关于开展长江沿线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海通航[2010]260号)以及江西省南昌市地方海事局出示的委托证明,按照交通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的通知》(交水发[2005]234号)以及南昌市价格认证中心《关于隆盛航运有限公司对超载船舶收取卸载相关费用和系解缆费用的认证报告》(洪价认字[2010]第012号),参照九江市船舶减载、卸载收费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对超载船舶收取减载、卸载收费和系解缆收费试行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对超载船舶收取减载、卸载收费标准为10元/吨,包含过驳、卸载、装载、运输、保管等费用。

  2.系解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交通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的通知》(交水发[2005]234号)文件执行:系、解缆费调整为50净吨以下船舶免收;50~500净吨船舶在码头每次30.00元,在浮筒每次50.00元:501~2000净吨船舶在码头每次70.00元,在浮筒每次100.00元;2000净吨以上船舶在码头每次140.00元,在浮筒每次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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