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特种设备实验基地项目建设书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1〕29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省特检院筹建河北省特种设备实验基地的请示》(冀质监函〔2010〕622号)收悉。根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2009-2020)》和《关于对四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考试机构提出基本要求的函》(质检特函〔2009〕100号)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变我省缺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专用场地和设施的现状,完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教学考核、科研试验等功能,更好地适应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需要,原则同意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建设省特种设备实验基地项目。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综合实验楼9000平方米,起重机械操作考核中心3000平方米,场车操作考核中心3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