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帮助贵州水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0〕135号)
清镇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指导、帮助、配合贵州水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破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帮助贵州水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翟 彦(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常文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军(清镇市政府市长)
冯亚元(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朱志刚(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崇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孟凡勇(市总工会副主席)
闫春姮(市工商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
成 员:李 春(清镇市工业园区办主任、清镇市发改局局长)
韩 荣(市国资委产权处处长)
张志坚(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