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布工作的管理
(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是负责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落实市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确定一个科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在本部门新闻发言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该部门新闻发布的策划、联络、协调和组织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加强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联系沟通,认真主动地做好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审批和内容、口径的确定。以市政府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市领导的指示或市政府主管部门工作需要,协同市政府主管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经市政府秘书长审阅后,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准后发布;以市政府部门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由该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每次新闻发布之前,都要由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
(四)发布效果的跟踪与反馈。新闻发布以后,要进行发布效果的评估,一是了解媒体报道以后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二是针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研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闻发言人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余各位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委、城建委、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教育局、科技局、统计局、文广新局、新闻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新闻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文广新局副职领导担任。
(二)工作职责:
1. 组长、副组长的职责:组长要对是否进行新闻发布及新闻发布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新闻发布的内容等进行宏观指导和审核把关;副组长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已确定的要公布事项所涉及部门的协调联系,并重点负责分管部门上报稿件的审核及宣传口径的把关等具体事宜。
2.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根据掌握的各类信息,对组长提出是否进行新闻发布的意见建议;要对拟定召开的新闻发布活动,做好组织、协调和承办工作,包括新闻发布的方案制定、记者及有关人员的邀请、新闻发布材料审阅、宣传口径把关、会务后勤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