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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联络员职责:

  l. 负责本单位新闻发布会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

  2. 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提供可作新闻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报道素材。

  3. 参加定期召开的联络员会议,通报近期内本单位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就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发布内容与范围

  (一)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制定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及政策措施等,并对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

  (二)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阶段性成就:

  (三)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落实情况;

  (四)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意见或即将采取的主要措施;

  (五)全市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灾害性、紧急性事件的情况通报、处置意见、处置进展及处置结果;

  (六)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的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效果;

  (七)回答各级新闻媒体及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回应和澄清不实新闻报道或有关社会谣言等;

  (八)市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四、发布方式与时间

  (一)发布方式:

  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可分别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答记者问、通报会、接受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

  (二)发布时间: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可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如遇重大事项和紧急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1. 定期新闻发布。市政府每季度安排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主要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进行通报。如遇特殊情况,市政府可以决定取消或延迟举行。

  2. 不定期新闻发布。市政府新闻办可根据市政府各部门工作实际,提出举行新闻发布的安排,经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原则上,市经济发展、行政执法、社会管理部门每年应安排一次新闻发布。

  3. 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对于发生在滁州境内的各类自然灾害和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发事件,要客观、及时地对灾害和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置等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表明政府的态度,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对情况复杂的,要对基本事实进行简要发布,并根据灾害和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及时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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