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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滁政办〔2010〕145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滁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滁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规范新闻发布机制,准确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重大工作的进展和成就,为滁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目的,在全市逐步建立职责分明、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密切联系,为加快滁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构成与职责

  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共同完成新闻发布工作。

  (一)新闻发言人的构成:

  1.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各1人担任,具体负责市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

  2. 市政府各部门设立1名新闻发言人,由单位副职以上领导干部担任。

  3. 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的职责:

  新闻发言人职责:

  1. 负责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创新措施及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

  2. 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3. 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处理有关本单位的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和对海外的辟谣工作。

  4. 负责市政府新闻办对涉及本单位相关问题的咨询。

  5. 参加每年的新闻发言人会议,通报年度内本单位重大活动安排和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对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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