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1号),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甬党[2007]15号)和市政府《关于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08]86号)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市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发展模式转换的加快推进,对外来务工人员整体素质和发展能力的要求日益提高,迫切需要大量能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但是,当前我市外来务工人员总量较大,技能水平和学历水平总体较低的状况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瓶颈。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培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是缓解我市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城市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注重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进一步明确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服务转型、促进和谐”的工作主线,按照“稳定总量、优化增量,提升存量、探索转量,凝聚力量、激发能量”的总体要求,遵循以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和县(市)区领导责任为主,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为主的指导方针,坚持技能提升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学习培训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工作,推动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迅速成为现代产业工人、现代城市主人和现代公民,加快形成一支覆盖广泛、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较好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要素保障,为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