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号)、《
关于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发[2007]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浙政发 [2007]39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对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调整成立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视工作需要可称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或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宁波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毛光烈
副组长:王 勇
余红艺
苏利冕
成 员:陈炳荣 市政府
俞 钢 市政府
陈仲朝 市发改委
林克宇 市经委
徐畅成 市环保局
罗吕榕 市统计局
陈安平 市委组织部
王桂娣 市委宣传部
戴国华 市委农办
李 谦 市公安局
金 潮 市法制办
郑德兵 市监察局
孔玮玮 市外事办
李定邦 市规划局
柴利能 市国土资源局
郑世海 市建委
胡谟敦 市财政局
张国钧 市国税局
金俊杰 市人事局
陈秀忠 市海洋渔业局
励永惠 市旅游局
鲍尧品 市农业局
劳可军 市交通局
郑 瑜 市科技局
徐志军 市城管局
黄士力 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