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支持服务业发展。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多种方式方法,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业店、家政等现代服务业和流通组织,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十一)支持金融业发展。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金融机构业绩考核、新设机构奖励和企业上市融资激励,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保费补贴以及金融人才培训等工作,促进金融业跨越发展,促使金融业在支持区域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十二)支持民航业发展。每年争取安排3000万元资金,加强机场集疏运道路建设和改造,支持新航线开通,对经营亏损航线给予适当补贴,加快形成以西宁为中心,连接省内支线机场,辐射全省各主要城市和旅游城市的航线网络格局,努力提升民航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水平。
(十三)支持政府融资平台建设。通过资产划转、增加财政投入等方式做大做强省级融资平台,支持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融资能力。根据发展需要,鼓励州(地、市)政府在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的情况下,加快形成合理的资本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发展壮大融资平台规模,实现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支农信贷担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小额创业担保贷款担保等信用体系,进一步改善融资担保环境。
三、相关工作要求
“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从全省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全力支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战略深入实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工作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握“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分工合作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加大争取中央支持力度。省、州(地、市)、县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四区两带一线”发展。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各级政府要紧密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握发展定位,明确财政支持方向和重点,超前谋划,主动跟进。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项目遴选和规划编制,建立健全预算编制评审机制,规范预算编审程序,细化项目预算,提前安排预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支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三)强化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重大项目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强化日常监管,随时了解和掌握各地重大项目支出进度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方法,对重点项目的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考评。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每年要加强对各地的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建立健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奖惩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