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推进现代农牧业等示范(实验)区建设。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在确保各项支农资金安排年增长20%的基础上,每年再安排9000万元资金,支持推进海东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海北州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和海南州生态畜牧业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提高农牧业整体效益和农牧民收入水平。
(三)支持推进海西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通过调整资源税管理体制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此基础上,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支持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先行区、现代高效生态农牧业集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着力推进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党建工作的协调发展,努力探索出一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共建、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
(四)支持推进贵德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5000万元,作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海南州贵德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和黄南州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支持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整合相关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投资补助等方式,以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为载体,支持统筹资源集约利用与产业协调发展,做大做强以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主导产业体系,努力探索资源型、生态脆弱型地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六)支持推进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在支持推进综合试验区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的同时,安排5亿元资金,先行启动实施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并随着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推进,适时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完善补偿机制。
(七)支持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在加大中央补助资金争取工作力度的同时,结合实际,建立我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认真落实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实行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政策措施,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和牧民增收。
(八)支持推进工业“双百”工程。统筹资金安排,在保持原有企业发展资金合理增长的基础上,每年再安排2亿元资金,围绕100个重点项目和培育100个重点企业,打造支柱优势产业,做大工业经济规模,提高工业经济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九)支持推进旅游业发展。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围绕西宁“中国夏都”旅游圈、环青海湖民族文化体育旅游圈和三江源生态旅游区,支持形成一批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市场竞争力强、面向大众和高中端游客的多元旅游产品,完善重点景区(点)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打造支柱青海湖景区品牌,加大海内外宣传促销,加快建设高原旅游名省,提升青海旅游形象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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