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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汕尾段建设项目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汕尾段建设项目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0]159号)


陆丰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是201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该管道贯穿惠州、汕尾、揭阳、汕头、梅州五市,管道规划总长498公里,设计年输量375万吨,配套油库新建库容13.6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共同投资并委托珠三角管道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建设期为2年。其中汕尾段途经海丰县和陆丰市的17个镇(场),全长约123公里,投资总额约2.4亿元。该工程建成后将形成贯穿湛江、茂名、深圳、汕尾、汕头等16个地级市的输油管网络,有利于稳定我市成品油供应,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有序开展组织协调工作,促使该工程的建设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投资建设计划,保障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汕尾段建设项目能够顺利开工建设,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一是确保工程于2010年9月20日前正式开工建设;二是确保工程于2011年9月30日前如期完成项目主体工程;三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社会稳定、创部级优质工程。
  二、工作步骤
  2010年8月20日前完成本项目规划、施工报建工作并开展临时用地补偿工作;
  2010年8月31日前开展海丰分输站的征地补偿工作;
  2010年9月20日前基本完成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并正式开工建设;
  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
  2011年10月30日前达到投油条件:
  2011年12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
  三、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汕尾段建设项目协调工作,市政府决定在汕尾市油气管网重点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汕尾段建设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世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邱伟南(市政府副秘书长)、邬伟忠(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项目经理)
  成员:莫汉镇(市发展改革局长)、邱晋雄(陆丰市常务副市长)、陈德忠(海丰县常务副县长)、林泰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康荣贵(市经信局副局长)、陈宇铿(市公安局副局长、陆丰市委常委、陆丰市公安局局长)、王楚雄(海丰县委常委、海丰县公安局局长)、陈发(市劳动保障局调研员)、林木辉(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吴若昊(市住建局副局长)、王雄(市交通局副局长)、叶甫镇(公路局副局长)、薛少却(市水务局工会主席)、范民(市环保局调研员)、杨慈(市林业局副局长)、范振学(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林贵沛(市安监局副局长)、罗俊义(供电局副局长)、戴柯斯(项目部副经理)、李友信(中国石化广东汕尾石油分公司经理)、张锦辉(项目部汕尾分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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