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品清湖养殖区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0]177号)
市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品清湖养殖区清理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九月一日
品清湖养殖区清理工作方案
为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实施《汕尾市品清湖综合治理规划》,推进我市宜居城乡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大力弘扬亚运精神,以建设活力、人文、清新、和谐汕尾为总体目标,以改善品清湖海域及其周边环境为着力点,按照品清湖的功能定位,广泛开展品清湖养殖区清理工作,为实施《汕尾市品清湖综合治理规划》和建设宜居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品清湖养殖区清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品清湖养殖区清理工作指挥部,负责清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总 指 挥:魏友庄
常务副总指挥:骆金堤
副总指挥: 陈少荣、林展海、吴雨润
成员单位:市监察局、城区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东涌镇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在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牵头,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清理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东涌镇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当地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指挥部做好养殖区的清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品清湖养殖区的全面清理,使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充分改善品清湖海域环境,为实施《品清湖综合治理规划》和建设宜居汕尾奠定基础。
四、清理范围和对象
清理范围:品清湖内所有违法养殖设施和违法构筑物分二个阶段进行清理,第一阶段清理范围主要是市区海军码头至对面海海军码头连线以东、以北海域。
清理对象:上述范围内的违法养殖设施和违法围填海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