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梅台交流与合作。
抓住台湾地区产业加快转移的机遇,注重发挥独特的对台优势,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大力构筑台商投资平台,在半导体、光电、生化等产业方面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合作,主动对台资先进制造业、金融保险业、外包服务业、旅游业、生物医药产业、商贸业、物流业、农业种苗加工业等进行产业对接,全方位承接台湾地区的产业转移,加强梅台经贸交流与合作。依托现有的“台湾农民创业园”平台,积极引导台商积极参与“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把“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成为特色农作物基地、新农村建设示范基地、乡村旅游观光休闲基地。大力发展科技研发、商贸、房地产、信息、会展、物流等一批有特色和优势的服务业,着力培育一批在梅台合作中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业企业。立足于现有的梅台两地文化交流合作基础,充分发挥“世界客都”和客家文化独具特色的文化交流优势,进一步提升中国客家博物馆和嘉应学院客家研究院在对台交流中的功能与作用,扎实推进客家围龙屋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快建设“客家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探索建设海峡客家文化基地。着力加强梅台两地教育、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促进两地动漫、网络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对接,拓宽合作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招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梅州市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经协办、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台务局、市工商联、嘉应学院)
(七)扩大社会事业交流与合作。
借助并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努力争取到海西经济区主流媒体开设梅州专栏、专题节目,广泛宣传我市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加深海西经济区各界对我市的了解。加快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大力推进“数字梅州”建设,努力推进与海西经济区各地区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的互通互联,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深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劳动保障、市场管理、城乡建设、生态保护、地震、气象、水利、环保、治安、警务、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工作对接,逐步形成和谐共建、环境共保、城市共兴、信息共享的区域协作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市安监局、梅州气象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办、市地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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