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政函〔2010〕214号)
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对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批的请示》(陕国土资字〔2010〕15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全省参与整合的共189个矿业权,设置72个整合区。其中,参与整合的煤炭矿业权125个(探矿权9个,采矿权116个),设置整合区45个,减少矿业权80个(减少探矿权9个,减少煤矿71个);参与整合的非煤矿业权64个(探矿权49个,采矿权15个),设置整合区27个,减少矿业权37个。
二、具体整合方案。
(一)榆林市。
1.将府谷县老高川乡西耳煤矿等33个煤矿采矿权进行资源整合,设置16个整合区。
2.对神木县中鸡镇朱家沟等54个地方小煤矿采取搬迁置换的办法进行资源整合,设置刘家沟等7个整合区,以彻底解决与国有大矿的“楼上楼”、越界开采等安全生产问题。
3.将府谷县庙沟门镇宏盛煤矿等6个煤矿采矿权与府谷县庙哈孤地区勘查等3个探矿权进行资源整合,设置4个整合区。
(二)延安市。
1.将子长县前进煤矿等6个煤矿采矿权进行资源整合,设置5个整合区。
2.将子长县天任煤矿等7个煤矿采矿权与子长县羊马河预留区勘查等5个探矿权进行资源整合,设置7个整合区。
3.对富县直罗镇芦村探矿权调整范围,整合周边资源,设置1个整合区,以便实现整装勘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三)渭南市。
1.将蒲城县高阳镇南家录联办煤矿等2个煤矿采矿权进行资源整合,设置1个整合区。
2.将潼关县柿树园地区金矿勘查等6个探矿权进行资源整合,设置3个整合区。
(四)咸阳市。
1.将陕西旬邑县旬东煤业长安煤矿等6个煤矿采矿权进行资源整合,设置3个整合区。
2.将长武县亭南煤矿采矿权和亭南预留区勘查探矿权进行整合,设置1个整合区。
(五)商洛市。
1.将山阳县夏家店金钒矿等2个采矿权进行资源整合,设置1个整合区。
2.将洛南县寺耳金矿等4个采矿权与洛南县洞沟金矿勘查等6个探矿权进行资源整合,设置4个整合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