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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小城市建设试点的若干意见(试行)


  五、加强试点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4、推进“六网一化”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加大试点小城市路网、电网、供排水网、广播电视电话互联网、供气网、物流网及绿化环卫建设。

  (1)路网建设。重点是以提升主干道、连接高速路、沟通大循环、实现网络化为目标,积极争取试点小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规划,并优先安排。

  (2)电网建设。重点是加大试点小城市及村庄路灯建设,保证生产生活、公共照明用电。在农村征收的电费,其公用照明费部分返还给试点小城市。对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等公共、居民生活照明设施的试点小城市,在项目上优先安排,并给予资金支持。农村新一轮电气化示范建设项目,优先在试点小城市安排。

  (3)供排水网建设。重点是加强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统筹规划好污水管网建设,到2015年,每个试点小城市供水系统实现网络化、全覆盖;每个试点小城市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4)广播电视电话互联网建设。重点是加快推进电视、电话、宽带网等网络和基站延伸,提高试点小城市居民和农民电视、电话普及率和使用率。

  (5)供气网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天然气管道向试点小城市延伸,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力度。

  (6)物流网建设。重点是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到试点小城市设立网点,提升商贸流通设施水平;试点小城市要根据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积极发展特色鲜明、辐射面广的商贸物流市场。

  (7)绿化环卫建设。着力构建试点小城市绿色生态网络,到2015年,试点小城市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5%、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加快建设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到2015年,每个试点小城市要建成一定数量的垃圾中转站和一座以上无害化处理场,基本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

  15、建立专项投入资金。对试点小城市符合规划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重点项目。市、县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试点小城市的支持力度。市财政按照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的标准恢复设立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从市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统筹资金中划出),主要用于试点小城市的规划和引导基础设施建设上,市财政和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小城市年度项目建设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或贴息的形式进行拨付。襄阳市区控制区范围内试点小城市的道路、供水、排水、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区年度城建计划;县(市)区财政也要以不低于市财政扶持额度标准,加大对试点小城市建设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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