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评范围。本办法考评范围为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涉及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控制区,包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用地以及市级工业园区,具体考评范围和面积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核定。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规划控制面积约为952.80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属于林业部门管护区域的林地,不列入考评范围;列入考评范围的用地面积约为454.37平方公里,其中:惠城区约为344.89平方公里,仲恺高新区约为109.48平方公里。各区及区内各镇(街道)的各类规划用地管理控制线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考评线为准。
为方便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将仲恺高新区管理的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地等3个园区的规划建设控制用地纳入惠城区查处违法建设考评范围(已建成区域归仲恺高新区管理)。
(二)考评范围规划用地的类别划分和确认。列入考评范围的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的规划用地按现状划分为城镇建成区、村庄控制区、规划发展区三大类别,每一区域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划定控制线,实行分类管理。
考评范围内的建筑现状和规划建设用地利用现状以上一年度国土资源部门的卫星图片及现场影像资料为依据,由市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评办)与惠城区政府、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及市、区相关部门共同确认。
第六条 考评要求。
(一)管理要求:
1.城镇建成区: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管理,严禁出现新的违法建设。
2.村庄控制区: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管行政执法局与当地区、镇(街道)共同划定列入市规划管理用地范围内现有村庄的考评外围线。在划定的村庄规划控制线内的村(居)民住房建设由两区制定相应的管理及考核办法,并由区、镇(街道)按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日常管理工作,不得出现无序管理、乱占乱建的现象。村庄规划控制线外用地纳入考评范围,严禁出现各类违法建设。
3.规划发展区:该范围属考评主要区域。在该区域范围内,辖区政府(管委会)必须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以上一年度国土部门卫星图片为依据,严格按现状控制,不能出现新增违法建设(现状确认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和当地政府(管委会)核定,必要时可拍摄影像资料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