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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意见

  2. 加快建立以低碳工业、低碳农业、低碳服务业等为核心的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第三产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具有低碳特征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节能环保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升节能型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
  (五)加强重点领域节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1. 工业领域。将生态设计、绿色招商、清洁生产及环境管理体系融入企业采购、生产、产品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能耗、环境准入门槛,对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风险大的项目实行严格控制;二是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集中供热、供冷和建立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实现产品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最少、二氧化碳排放最少、废物产生最小。
  继续实施重点领域节能投资项目,以石油、化工、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区域热电联产、能量系统优化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开展控制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增量工作,强化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
  2. 建筑领域。一是从设计和运行两个方面入手发展低碳建筑。政府部门、设计单位、房地产企业、生产企业等之间要进行有效沟通,达成共识,树立低碳建筑理念。在建筑设计上引入低碳理念,如充分利用太阳能、选用隔热保温的建筑材料、合理设计通风和采光系统、选用节能型制冷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倡导居住空间的低碳装饰、选用低碳装饰材料,避免过度装修,在家庭推广使用节能家用电器和节能灯,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厨房系统,从各个环节上做到节能减排,降低每个家庭的碳排放量。二是完善全市机关办公、大型公共建筑监管体系建设,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节能的应用示范,把推广使用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建筑节能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3. 交通领域。从政策、体制和营运方面,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组合效益;大力改善和建设综合交通枢纽,特别是客运站场的建设;加强道路建设的同时,强化道路养护,提高道路路面通行能力,落实道路养护资金。实施低碳化的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营运管理,设计合理的交通结构和居民出行方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车辆淘汰制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使用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生物柴油、氢燃料等清洁能源,推广交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加强运输市场节能管理,严格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强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推动GPS(全球卫星定位管理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和RFID(射频识别技术)在公路水路领域的应用,为运输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提供准确数据,加速集装箱、货物等运输周转率,提高公路水路运输效率,实行现代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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