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节能先进单位的通报
(韶府办〔2010〕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2009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降耗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及40户重点用能企业以节能工作为重点,节能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省政府考核,全市2009年度万元GDP能耗为1.73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51%,当年节能目标完成率103%,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根据2009年节能目标考核结果,并综合考虑2006-2008年节能考核情况,南雄市政府等3个县(市、区),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用能企业在各年度考核中成绩优异,被评为市节能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全市节能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以上节能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节能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上下要以节能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积极推广节能先进经验,不断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为实现2010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韶关市2009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