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管处、发规信息处、人事处、信息中心)
(十一)进一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 计生事业 发展规划。发挥我省人口专家委员会优势和人口学会作用,规范我委研究课题运作模式。积极开发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深入开展人口发展现状、趋势及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 境重大关系研究,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人口老龄化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在城镇化进程中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为政府及相关部门 提供政策建议。
(发规信息处、人口发展研究中心)
(十二)加快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改进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推 动人口计 生统计制度改革。完善村级信息报告单,建立全员管理和服务模式下的信息采集变更机制。加强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标准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开展争创“人口计生统计数据 质量信得过县(市)”活动。结合“六普”统计数据,在全省开展一次人口计生统计数据清理核查活动,查漏补缺,确保数据真实。启动河北省 “金人工程”建设,做好立项工作。 进一步规范整合全员、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等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基层客户端软件和人口计生业务应用系统。做好系统维护及数据整理分析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开展数据挖掘。加强 决策支持平台建设,选择适当市、县(市、区)进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逐步构建省、市、县、乡人口计生系统和与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的两大支撑 平台,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人口专题信息。建立网络安全认证平台和区划代码自动变更系统。
(发规信息处、信息中心)
三、逐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增进计划生育家庭福利
(十三)切实抓好《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重点推进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的落实,落实率分别达到70 %以上和95%以上。总结推广 “关怀扶助中心”的做法,深化“六位一体”利益导向机制建 设。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救助公益金的使用率,鼓励市、县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