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生产经营管理
  (十五)引导中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鼓励和引导全市中小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督促中小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质量、卫生、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培训,推进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强企工程”。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技术支持、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等服务,提升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市经信局办理落实)
  (十六)提升中小企业员工岗位技能
  广泛开展中小企业员工在岗技能培训,开拓定点和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个性化培训等培训新模式,大力推行素质就业和技能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与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充分利用我市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和转岗能力。对于培训工种与企业内部生产工艺流程紧密相关,或者参培人员较多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与技工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企业自身设施场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对培训工种通用性较强、参培人员较少的企业,可安排参培人员直接到技工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依托市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等师资力量,有计划地组织教职人员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与研发等,为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局办理落实)
  六、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七)完善有关工作机制
  成立潮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落实相关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服务管理队伍建设,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市经信局办理落实)
  (十八)开展中小企业统计分析
  全面开展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加强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下商贸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为政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局办理落实)
  (十九)加强督促检查
  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重大战略决策的紧迫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粤府〔2008〕104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国发〔2009〕36号文的新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将对各县区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市经信局办理落实)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