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整治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11月30日)。端窝捣点,侦破大要案件,抓捕制售假违法犯罪人员,惩治制售假犯罪分子;清理卷烟制售假旧案积案;依法依规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全面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5日)。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调整对策,深化打击,扩大成效;对成功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建立健全打假长效机制,巩固成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2月16日至2010年12月31日)。市组织对饶平县及卷烟打假重点镇进行考核验收,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由饶平县委、县政府组织,饶平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各镇(场)参加,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各自辖区内的重点部位、可疑场所和可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好记录,对可疑场所、可疑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对重点监控的镇(场)、村(居)委、户和人员要列入“黑名单”。
由工商部门牵头,文广新部门、饶平县各镇(场)配合,对饶平全县印刷企业进行排查建档,对可疑对象实施重点巡查监控。
(二)责任分解。打假责任落实到镇、村一级,饶平县要派工作组进驻重点镇,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同志包村、村干部包户,把责任分解到人。相关责任人及具体负责区域情况报市派驻饶平县卷烟打假工作督导组。
工商、文广新部门要在摸清印刷企业(户)底数的基础上与印刷企业(户)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同时,制订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设卡堵截。严把福建通往饶平各个关口,分别在汕汾高速公路与福建交界处、省道丰柏线、大埕镇上东村大道、建饶镇、东山镇五个经省政府批准在饶平县设立的临时检查点设立检查站,检查过往可疑车辆。各镇(场)在本辖区内各个运输假烟的主要通道进行布控,发现可疑情况马上通知公安机关进行查截。
(四)深挖案源。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收集线索,发现一宗打击一宗。
(五)强化督导。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派驻饶平县卷烟打假工作督导组进驻饶平县,并视实际情况分组进驻重点镇、村,对卷烟打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方式采取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
(六)宣传教育。在饶平县组织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对全县打假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每天播放打假宣传口号,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典型案件,特别是对“8.24”假烟案件的查处、犯罪分子的处罚和相关责任追究情况,及时进行报道,深刻揭露制假售假的危害性,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各镇、村都要在显眼位置公布举报方式,方便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