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设生态环保肇庆。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改善居民工作、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加强水污染防治,统一规划建设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设施,推进独水河、宋隆河、羚山涌、广利涌等主要沿江河涌的综合整治,确保主要江河水质按相应功能区要求稳定达标。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和防治工业粉尘、烟尘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合理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建筑垃圾消纳场等环保基础设施。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监测能力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完善已建成工业园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监管机制。制定更为科学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及分配管理办法,完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
--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工业、交通、能源等领域的产业,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的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型、环保型、节约型产业,培育发展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逐步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大力实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发展垃圾发电、余热发电等工程,积极推进资源再生工业项目建设。
--加强资源节约。加快建设以节水、节能、节地、节约矿产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再生产品。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强用电需求监测管理,建立节电管理长效机制。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设城镇再生水利用系统。实行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环境质量超标“区域限批”制度。推进“三旧”改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探索建立土地收益调节机制。
--推进生态建设。按照建立生态环保型城市的目标,形成合理的生态功能分区。加强饮水水源、自然湖泊、河流湿地、基本农田、城市森林和绿地、古镇、风景、湖泊等旅游度假区为生态保育区;中心城区、中心镇区和工业区为生态建设区;利用绿地、河网等自然山水特色,建设生态过渡区。保护建设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合理开采森林、矿产等资源,保持生态平稳、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森林生态市建设,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增加山地植被,抓好水源涵养林、防护林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布点建设排放污水项目,严格限制在重要集水区布局排放污水的项目,优先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全市“绿道网”和农田绿色开敞空间建设。探索建立流域、区域统筹的生态补偿机制。
(七)保障改善民生。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改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全市人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和实施统筹城乡的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城市,构建开放有序、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广佛肇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争成为全省统筹城乡就业示范市。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积极抓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建立统筹城乡、保障基本医疗、覆盖全民、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轨,提高统筹层次。完善以社会保障为基础、慈善事业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救灾应急保障机制,加大社会弱势群体救助力度。逐步建立覆盖城乡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围绕创建教育强市目标,推进各类各级教育均衡协调优质发展。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促进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巩固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南方职业技术教育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和内涵发展,积极争取港澳或国内高校到我市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构建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深入实施“强师振教”工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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