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坚持国资、外资、民资并重原则,积极引进央属企业、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扩大引进外资和民资。实行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招商力度,大力引进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与港澳台合作水平,拓展与美国、欧盟、日韩、东盟的合作空间,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内对外开放,成为全省对外开放的快速扩张区。着力提升外贸发展水平,优化外贸出口服务环境,加大对出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出口。鼓励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积极引进跨国公司技术含量和增值率高的加工制造环节项目。鼓励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和服务外包,拓展国际合作领域。进一步培养引进通晓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复合型跨国经营管理人才。
(五)协调区域一体化发展。
更新理念,创新区域发展思路,缩小区域间公共服务的差距,加强区域间在交通、产业、生活圈等方面的对接融合,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保障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改革成果。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贯彻实施国家、省主题功能区规划。从战略高度出发,遵循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构建以城市中心板块为核心,以东南板块为新增长极,以山区板为拓展,以西江、贺江、绥江带为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优化、多极增长、山区拓展、绿屏保护”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按照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对不同的主体功能区,实行分区指导、梯度发展,实施不同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保等政策以及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加大对生态发展区域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和政府投资支持力度,建立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区域之间分工合理的有序发展格局。
--协同打造广佛肇经济圈。要以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一体发展”为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协同打造广佛肇经济圈。积极推进广佛肇在各领域紧密合作,构建广佛肇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规划建设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以天然气输送网络为重点的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实现区域内油、气、电同网同价;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规划建设肇庆(广佛)产业转移园,从协同共建特色突出、集约发展、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广佛肇经济圈中成为新兴的产业区;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一体化,建立健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合力构筑区域生态支持体系;推进基础信息网络和公共信息数据库的共建共享;推进区域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加快发展经济中心区。经济发展中心区(两市、两区、肇庆高新区)要以规划为先导,以城市群为依托,以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为动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主体功能区建设和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率先实现一体化发展,努力成为我市对接广佛都市圈、实现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导区。要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旅游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构建产业群与产业链,迅速壮大经济总量,增强经济中心区的竞争力和辐射力。
--壮大发展山区县域经济。加强分区域发展指导,坚持以工业化、城市化、农业发展规模化和市场化为方向,完善分区域扶持政策体系和发展规划。贯彻实施珠三角先进地区和我市经济发展中心区带动山区发展战略,促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重点扶持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山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山区与外部的要素流动,优化山区经济板块发展环境。支持山区积极发展资源性特色产业,大力开发现代旅游休闲产业,推进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努力建设成为具有生态特色的经济新区和最重要的生态屏障。支持山区重点中心镇的发展,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培育新的增长极。缩短山区县与中心区的收入差距,稳定和吸引人才到山区扎根和创业。
--构建区域中心大城市。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增强功能、组团发展和适度超前的要求,加快调整中心区的行政区划,推进四会、高要撤市设区,大力推进以交通、能源、环保、水利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现代化大城市建设进程,构建“超百万人口的大肇庆”发展新格局。全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交通、能源网络和枢纽。加快推进教育、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等项目建设,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各区建设协调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社会协调、群众参与的城市管理新体制。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大力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城市可经营项目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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