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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三) 制定综合救援应急预案。综合应急救援队按照当地突发事件特点制定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使预案适应综合救援和辖区应急需要;各专业救援队根据行业情况修订和完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构建覆盖本辖区、本行业和跨地区、跨行业的预案体系,并通过演练和实战检验,不断优化指挥程序、完善预案内容,进一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四) 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各县(市、区)政府要组建应急管理专家库,成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心理干预五个方面的专家救援队,完善专家应急救援机制,认真开展课题研究,积极参与救援处置,有效解决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技术和疑难问题。

  (五) 推进街道、乡镇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建立起街道、乡镇综合救援队伍体系。采取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在当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县级综合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

  (六) 建设应急指挥平台。逐步建立市、县(市、区)应急指挥平台,整合“三台合一”指挥中心、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单位)联动指挥中心现有资源,扩大通信容量、优化调度程序、增强指挥功能,实现视频通信、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研判和预警、处置能力,真正实现人员、装备的快速调度和救援现场与指挥平台一体化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贯彻国务院和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意见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组织制订建设工作方案,确保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 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行业、多个领域,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本辖区应急救援工作特点和救援力量现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 认真总结,全市推广。认真做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信息交流和经验总结,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全面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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