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深府办〔2010〕10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
为了更好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劳动者健康全球行动计划(2008-2017年)》和《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制定本规划。
一、深圳市职业病防治现状与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和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有效地遏制了我市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发展势头,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了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目前全市已经形成市、区、街道三级职业病防治网络,职业卫生监督覆盖率逐年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全面开展。
工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给我市带来了严重职业危害问题。一是企业众多,守法意识淡薄。部分企业没有依法落实职业病预防、防护等相关工作,留下了职业病危害的隐患。二是职业病危害繁多,涉及行业面广。我市有机溶剂、重金属、粉尘等职业病危害突出,电子、机械五金、印刷、塑胶玩具及珠宝是我市主要职业病危害行业。三是目前我市工业企业对有机溶剂的使用不规范,从而导致严重后果。四是劳动人口流动性大,自我防护意识差,为职业病高发人群。五是监管体制未理顺、协调机制不完善。由于各部门职能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职业病防治措施难于落实。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全面贯彻
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政府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强化防治网络建设,健全防治规划和法规政策,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立足市情,突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与保障救助体系,推动职业病防治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