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简报组:负责督查事项的资料收集、情况综合、简报编写,进度图表制作。通过动态跟踪、信息收集、督查调研、情况反馈等手段,全面准确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馈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
目标考核组:负责对市委、市政府下达各地各部门的绩效考核项目的督查考核。建立科学的目标考评机制、责任倒逼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督查小组深入现场进行跟踪督查,定期汇总职能部门的评比考核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或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三、工作规程
(一)督查立项。及时收集汇总筛选确定需要联合进行督查督办的重大事项,并根据督查事项内容、性质,拟定督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立项依据、事由、承办单位、办理要求、完成时限、反馈形式等,报市委、市政府秘书长批准后予以督查立项。
(二)发出督查通知。督查立项后,以市联合督查办公室名义发出督查通知。
(三)跟踪检查。通过动态跟踪、信息收集、督查调研、信息反馈等手段,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编发《联合督查通报》。
(四)现场督查。对情况复杂、问题突出的重大督办事项,定期不定期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督查小组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协调,现场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落实要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现场督查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查情况,提出督查建议及处理意见。
(五)暗访督查。对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现场督查情况,组织督查小组深入现场进行暗访督查,进一步摸清情况。暗访督查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六)评比考核。对市委、市政府下达各地各部门的绩效考核项目,定期汇总职能部门的评比考核结果,及时向全市通报,并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
(七)责任追究。对交办事项责任不清、措施不力、进展迟缓、成效较差的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整改督查通知书》;对限期内未予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提交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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