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2011年度第二批广西地税普通发票定点印刷中标采购企业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4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桂林鑫源票证印刷有限公司、北海市地方税务印刷厂: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2010-2011年度广西地税普通发票印刷采购招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为了尽快落实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2011年度第二批广西地税普通发票定点印刷中标采购企业
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自治区地税局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确定了2010-2011年度第二批广西地税普通发票印刷定点采购2家定点印刷企业及印刷区域,具体如下:
(一)桂林鑫源票证印刷有限公司
中标印刷区域:桂林市、贺州市。
(二)北海市地方税务印刷厂
中标印刷区域:玉林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2011年度广西地税普通发票定点印刷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地税发〔2010〕132号)有关上述6市的地税普通发票委托印制工作从2010年12月13日起终止执行。
二、2010-2011年度广西地税普通定额小额多张发票GLD防伪费用结算价格
对于广西地税新版发票换版至2010年8月31日已经印制含有GLD防伪费用的20元(含20元)以下定额小额多张发票(规格175mm*60mm),按0.014元∕份计算结算GLD防伪费用。
三、更正2010-2011年度广西地税新版普通发票结算价格
桂地税发〔2010〕132号文中附件《2010-2011年度广西地税普通发票印刷费结算价格表》有误,2010-2011年度广西地税普通发票结算价格按本通知附件《2010-2011年度广西地税普通发票印刷费结算价格表》执行。
对于附件《2010-2011年度广西地税普通发票印刷费结算价格表》中没有列举的发票,结算价格按发票类别参照表中所列价格比照执行。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