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0]19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
》(江府〔2004〕42号)已不再适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