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视查办和积极预防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投资项目中发生的职务犯罪。认真组织开展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国家投资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突出做好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建设安全。
4、加大对危害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高度关注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引发的各类犯罪动态,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活动,深入查办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制假售假、走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严厉打击暴力阻碍施工、偷盗等影响项目进行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犯罪;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完善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对初犯、偶犯和老年人犯罪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适当从宽处理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省公安厅、省法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解决当前一些基层院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不批捕等具体问题,促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的规范化、制度化。
6、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利用手机短信及网络进行诈骗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破坏文物犯罪,保护国家文物安全。
7、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体现人性化、精细化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暂缓起诉制度的研究;针对当前犯罪低龄化、团伙化趋势,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进一步强化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以及犯罪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8、关注农民工犯罪问题。重视返乡农民工增多对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打击农村贩毒、盗窃、抢劫的犯罪,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和减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