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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常山县集中供热规划的批复

  (一)热负荷预测
  根据常山县现有热负荷调查和城市、工业及产业结构发展规划,分析工业和生活热负荷增长及分布情况,预测常山县规划集中供热区域的最大热负荷2015年、2020年、2025年分别将达到348.2吨/时、463.3吨/时、579.5吨/时;平均热负荷2015年、2020年、2025年分别将达到255.1吨/时、341.7吨/时、429.1吨/时。
  (二)热源点的建设规划布局
  为满足上述预测热负荷的供热需求,原则同意《供热规划》所提出的热源点建设规划布局:
  本次热力规划范围相对集中,热用户大多分布在方圆10公里半径内,因此近、中期规划一个热源点,规划位置位于常山县天马镇,供热范围为常山县常山工业园区块(新都园区、天马汽配园)、常山工业园生态工业功能区区块、辉埠新区区块、县城区块(天马镇)、城东新区(规划)五个区块。
  选择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远期规划在新埠园区区块内预留一个热源点。
  (三)热网规划
  热源点的主、次供热干管属于市政设施,应纳入当地市政设施统一管理。对工业热负荷采用直供式供热系统;对民用热负荷(包括公建用户、住宅类热用户)采用间接换热供热系统,一次网热媒采用蒸汽,二次网热媒采用热水,回收冷凝水循环利用。
  同意《供热规划》所提出供热管网布置应遵循的原则:要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尽量沿次要道路和河道布置,尽量不影响城镇或开发区整体形象;尽可能与电网、电讯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及构筑物等相互协调,相互间的距离应保证各线性设施的运行安全和施工、检修操作;尽可能通过热负荷中心地区,降低基建和运行成本;考虑分期实施的可能性,尽可能做到新规划管线实施时不影响原有管线的正常运行。
  原则同意规划的各热源点供热管网布局与干线走向,近、中期主干管网建设与热电厂建设同步进行。实施过程中需进一步与市政管理部门沟通,取得支持、协助。
  供热管网具体敷设方式要遵循《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规定的原则。
  四、发电能力
  常山县用电增长较快,热电厂的建设,在供热的同时可以增加电力供应,对于提高本地供电的可靠性和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具有积极的作用。
  五、节能环保
  在近期规划建设的热电联产项目的供热范围内,原有分散供热锅炉应采取强制措施,限期淘汰;并不再审批新建小锅炉,以达到节约能源减排污染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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