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
(一)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确定软、硬件设备采购单位。(1)对所需要的硬件设备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2)与符合本方案要求的软件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软件应用。
第二阶段:系统安装与培训阶段。(1)安装、配置服务器,安装软件、进行调试。对各单位信息、人员信息、事项信息进行录入;(2)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工作人员通过实际操作熟练使用平台;(3)通过改进平台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完成测试与试运行环境的搭建。
第三阶段:测试与试运行阶段。(1)有选择性的进行模拟实际运行,对平台进行测试,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开发商,确保系统顺畅运行;(2)完成系统测试后,在该单位进行试运行。在试运行前,再次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现场解决试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阶段:正式运行阶段。实现系统的正常运转,完成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网络的互联。
第五阶段:联通互动阶段。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需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可供连接的网络端口、可与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联动的软件系统、可供县直部门、乡(镇)便民服务站连接的远程终端及上级领导监督管理的远程终端,通过与各县(市、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联通对接,最终实现“三网并轨”、“三级联动”目标。
(二)完成时间及内容
1、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2010年12月底完成。
(1)完成条码系统开发,防止厅外审批、体外受理现象;
(2)初步完成异构平台接口开发、异构系统数据交换平台搭建;
(3)建立CA发证中心。
2、县(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2010年12月底完成。
(1)对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市(县)直部门、乡(镇)便民服务站网络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2010年7月底);
(2)根据全市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总体要求,采取重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办法,将市住建局、卫生局、民政局、发改委、规划局、计生委、供销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外事办和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雄县行政服务中心、易县行政服务中心、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望都县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第一批联动重点单位,于2010年8月底之前完成;其他单位和部门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