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行政权力运行监控系统。该系统由行政权力运行预警管理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组成。是行政权力运行中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运行程序技术监控、运行结果考核评议的监控平台,实现行政权力运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控。
4、硬件建设。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设计采用弹性部署方案,为保证系统今后能够平滑升级,添加应用节点,既保护前期投资,又充分发挥平台的整体性能。各县(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在硬件建设方面最低需达到如下标准:
(1)服务器配置。最低配备2台服务器,分别应用在业务办理平台、Web服务器、监察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服务器;
(2)数据备份。定期对审批、监察和监控系统中的用户信息、审批事项、视频文件等数据进行备份,同时保证系统日后升级的扩展空间;
(3)安全、身份认证保障。需在内网与外部互联网之间配备硬件防火墙、正版杀毒软件,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CA证书;
(4)统一登记。配备触摸屏、LED屏幕或统一受理电脑等设备;
(5)正版软件。需要微软公司正版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03、微软数据库管理系统MS SQLServer 2000各一套;
(6)传输标准。10兆光纤接入、独立公网IP地址及预留连接端口,保证数据顺畅传输。
(三)市(县)直部门、乡(镇)便民服务站网络建设
1、软件建设。(1)没有行政审批系统的市(县)直部门、乡(镇)便民服务站,统一使用市、县(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远程终端,登录市、县(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业务办理和数据传输;(2)已有异构行政审批系统的市(县)直部门,需向市、县(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可供连接的端口,并添置异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互联。
2、硬件建设。(1)联网设备。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及稳定的传输网络(互联网接入);(2)安全、身份认证保障。需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CA证书;(3)异构平台。需增加中间数据交换平台和数据存储空间。
(四)三区虚拟电子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三区(新市区、北市区、南市区)要建立虚拟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虚拟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由三区优化办牵头建设和管理,明确专人进行维护,建设要求参考县(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
(五)联网要求。县(市、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公网IP地址及端口,向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传输加密数据,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对加密数据进行解析,完成上、下级信息的传输。远程终端通过互联网连接,采取CA安全认证方式登录。各种连接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平台系统及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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