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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沈阳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沈阳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发[2010]5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的政策、法规、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区、县(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的开展,协调解决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残工委及有关单位在创建工作中的相关事宜等。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海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鞠秀礼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祁 鸣 市政府副市长

  秘书长:刘 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陶庆才 市残联理事长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市精神文明办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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