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推进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工作,提升企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比例达到4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参与。
(五)科技创新惠民行动
36.推广应用高碳经济低碳化技术及设备,加快煤层气、煤矸石、脱硫副产物、大宗工业废弃物等资源综合利用,扩大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范围。抓好煤炭、焦化、电力等传统能源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能利用、绿色照明、天然气置换、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6个节能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市容环卫局参与。
37.到2015年,市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达到全年天数的85%(310天)以上,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38.在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生物制药、新型材料等领域,研发应用一批绿色产品设计和制造技术,引进示范一批热能梯级利用、动力机械节能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万元GDP综合能耗降到1.5吨标准煤以下。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参与。
39.建立完善公共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加快研发和推广疾病防治、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节水和污水处理技术,推进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化。发展新型建材,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煤炭综合回采率达到75%。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科技局参与。
40.在煤矿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采取政府首购、市县联动等方式,应用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成熟适用、能够惠及民生的科技成果,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重大科技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参与。
41.全面实施社区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科技服务体系,努力建设绿色社区和数字社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2.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新模式,推广示范先进适用的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动生态旅游经济区、汾河高效观光农业区和农产品加工、物流中心建设。围绕无公害蔬菜、标准化养殖、优质粮油、苗木花卉、特色葡果等绿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和清徐、娄烦、晋源等县区参与。
43.开展“村村通”信息工程,构建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科技特派员、农村星火学校和农业科技服务流动专家大院“三位一体”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推广应用一批农业生产先进适用技术以及生物质能源技术、太阳能技术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农委参与。
(六)整合创新资源
44.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整合产学研力量,组建太原工业技术研究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参与。
45.依托龙头骨干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煤机装备研发中试基地、新能源重型汽车研发基地、不锈钢研发基地和铁路装备、大型矿用挖掘机、无缝钢管连轧成套设备等重型装备研发基地等10个开放实验室、中试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