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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七、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以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区和石漠化治理区为重点,实施重大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不断提高区域生态价值和服务功能。

  (一)着力保护生态系统。

  1.保护与修复区域生态系统。坚持上游保护优先,未破坏地区保护优先,破坏地区修复优先,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开展流域水土流失防治。以小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林草植被建设和坡耕地治理,加快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强化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与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水土流失监测站网。

  实施森林生态工程。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程。严格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着力开展森林管护、抚育和低效低产林改造。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实施草原围栏建设,推行草原划区轮牧,对退化、沙化草地,采取封育、施肥、灌溉、补播、防除毒害植物等措施,改良天然草场,开展人工种草,实施治虫灭鼠工程,加强草原防火体系建设。

  启动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沿雅攀高速、成昆铁路等交通干线、安宁河及其主要支流,构建绿色生态系统。在城市、道路、河流交叉结点,加快实施公园或郊野公园建设工程。

  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严格监管外来物种引入和转基因物种扩散,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监管网络。重点加强对紫茎泽兰等外来物种的控制与治理,探索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治的有效模式。

  2.矿业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的方针,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打造绿色矿山开发格局。

  规范矿业开发秩序。按照规划的禁采区、限采区和开采区,严格实行矿业管理。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矿山开采准入制。依法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以会理、会东等县的铜铅锌矿山、太和铁矿、冕宁稀土矿、喜德拉克矿山、盐边新九工矿区、米易白马矿区等为试点,开展矿区植被恢复、环境污染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作。优先开展国有老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3.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论证、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慎重决策引水式电站建设与运行,避免电站运行造成局部河段脱水,保障合理的生态流量。科学编制河流水电专项规划,确定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进行适度有序的开发。

  强化水电工程环境管理。优化工程开挖工艺,有效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地质灾害。及时开展施工迹地、取弃土场的植被恢复,美化环境。落实好水生、陆生、珍稀动植物增殖、保护,施工期水土保持和移民安置等生态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水环境和水生态的影响。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采石取土和弃渣。

  (二)加强污染防治。

  以水、大气环境保护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为突破口,支持县城及建制镇加快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施工业污染治理重大工程,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排放量,防治重金属污染。

  1.水环境保护。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市截污干管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全面实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保证污水处理厂持续运转。在人口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建制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在农村地区和城市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目标,加大实施排污许可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洗选业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治理。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平台及联网建设,确保重点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在季节性缺水及水环境容量较小的地区,限制发展耗水量大的工业项目,优先发展无废水、少废水型产业及清洁生产技术较好的产业。抓好金属冶炼等行业废水的循环利用,降低有机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完善广大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划定工作,优化和调整集中式用水取水方案。加大水源地保护区生活污染源治理力度,加强非点源整治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制定风险源的应急处理处置方案。建设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系统,建设备用水源工程、水厂应急深度处理工程,制定应急监测方案,保障系统有效运行。保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2.大气污染防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限制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积极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的能源转化。加强工业技术改造,提高原料的利用率和转化率。积极支持开发应用适合本区域特点的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积极防治工业污染。以有色、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行业为重点,控制SO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开展清洁生产审计,降低排放强度。严格审批和限制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污染的铁合金等工业项目。加强现有工业污染源整治,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逐步淘汰水泥等建材行业的落后生产工艺,有效控制粉尘污染。继续加强经久工业园区、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公司等大气污染整治重点的监管,加大对国控、省控和州控重点大气污染源的在线连续监测。

  控制其它空气污染。重点控制餐饮企业、机动车等空气污染源,促使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控制或淘汰燃煤小锅炉、小窑炉等面源排放。积极推进建筑渣土运输车密闭加盖,规范城区建筑沙石运输市场,对建筑工地、拆迁现场实行打围作业,街道洒水降尘。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

  3.固体废物治理。加强工业固体物综合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集中规模化废旧物资分拣集散加工中心。推动废旧物资再生产业的发展,提高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积极开发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加强资源化利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开展建筑垃圾多元化利用。

  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收运、处理。加强对西昌、会东、会理、甘洛等已建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其余各县要加快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实现危险废物全部集中处置。加强对化工、冶炼等行业危险废物的集中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立相应的安全运输、收集网络,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实现区域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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