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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2010)


  气象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组成。主要负责发布火险等级预报,随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火场气象信息,做好人工增雨扑火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林业局、财政局、交通局、火灾事发地区、县(市)政府组成。主要负责火场所需的扑火工具、扑火设备、食品、被服、油料等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其中,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扑火人员、扑救物资的调配与协调。市林业局协调、调动扑火物资。市财政局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资金。市交通局负责扑火人员、扑火器材、扑救物资的运输工作。区、县(市)政府负责扑火人员的食品、被服供应及住宿安排,完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救护安置组:由市卫生局、民政局及火灾事发地区、县(市)政府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其中,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扑火现场的医疗救护及灾区的卫生防疫。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生活安置及赈灾物资与资金的管理工作。区、县(市)政府负责组织疏散火场附近的居民及灾民生活安置。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组成。主要负责维护火灾区域内的治安秩序,适时制订和发布《禁火令》,组织并参加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通讯信息组:由中国移动沈阳分公司组成。主要负责火场移动通讯畅通,提供各种特殊通讯服务。

  火灾调查组:由市公安局、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组成。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组成。主要负责火灾情况的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综合材料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林业局组成。主要负责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同时负责“前指”的文秘工作。

  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诉讼和审理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将火灾情况告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快速反应,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随时听候调遣,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火险预警预报。

  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内,市气象部门在沈阳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每天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险等级,适时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森林火险预警由高到低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绿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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